主要职能
1.根据我国政府对外经贸方针和国别政策,加强与领区有关政府部门、经贸机构、民间组织及中介机构等社会各界的联系,疏通和拓展经贸合作渠道,促进经贸合作的发展。
2.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宣传我国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重大成就,扩大对外影响。
3.根据“市场多元化”、“以质取胜”和“走出去”等发展战略,加强对我与西伯利亚联邦区、远东联邦区经贸合作业务的指导、协调,积极为我扩大出口、利用外资、承包工程等各项工作出谋划策、牵线搭桥,推动中俄经贸合作健康发展。
4.对于双边经贸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业务纠纷,以实事求是、着眼长远的态度与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交涉并寻求解决办法,维护我企业合法权益。